一、全省环保工作五年取得明显进展,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过去五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直接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全国第五次环境保护会议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大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狠抓重点区域污染治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全省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2002年与1997年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从176万吨降到138万吨,削减了21.6%,全省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由0.176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083毫克/立方米。烟尘排放量从48万吨降到28万吨,削减了41.7%,工业粉尘排放量从38.5万吨降到25万吨,削减了35.1%。总悬浮颗粒物平均浓度由0.248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185毫克/立方米。全省优于Ⅲ类水质的河段由45.6%上升到61.6%。
(一)污染防治取得较大进展。一是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制止了落后工艺及重污染项目向我省转移,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二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大淘汰技术落后、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15小”和“新5小”企业的力度,五年来,累计关停、取缔了13000多家污染严重的企业。三是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区域、流域污染治理,五年累计投入工业污染治理资金 16.33亿元,治理项目887个。重点行业方面,主要抓了化工、轻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的污染治理,考核的工业企业有90%以上实现了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铁合金企业60%以上实现了限期治理达标排放,有效促进了污染物总量削减。重点区域方面,重点抓了“酸控区”二氧化硫削减和特殊环境保护区的污染物总量削减。“酸控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低,酸雨频率平均水平呈下降趋势。贵遵、贵黄、贵新、贵毕4条高等级公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沿线的126家排污企业已有32家实现了达标排放,有30家已关停或搬迁,高等级公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正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有力地带动了全省的环境治理。重点流域方面,加强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对红枫湖、百花湖周边污染源进行不定期监控,“两湖”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已全部完成,其中,一期工程削减总磷67吨/年,氨氮520吨/年,二期工程削减废水排放量160万吨/年,三期治理工程进展较好,治理效果明显,两湖水质逐渐好转。猫跳河、拖长江、巴拉河流域污染治理积极推进。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深入。各地城市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加大,先后建成了一批城市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减缓了生活污染上升的趋势,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机动车尾气治理全面启动。贵阳市大力实施“南明河三年变清”工程,编制了《南明河三年变清的水环境目标》,制定了《贵阳市南明河三年变清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及限期治理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进沿岸绿化,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发布了《关于限期停止使用2蒸吨以下燃煤供热装置的通告》,仅去年就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燃煤供热装置132台,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63吨。大力取缔小水泥生产线。贵阳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级天数已超过80%,在去年国家环保总局的“城考”评审中,获得了75.84分的好成绩。遵义市加强了对南部工业区的污染治理,实施了湘江河污染源集中整治行动,使湘江河的污染状况有所减轻,2001年在2000年基础上,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了7.49万吨,中心城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从0.120毫克/立方米降到0.112毫克/立方米。安顺市通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区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从三级降到了二级。六盘水市2002年投入污染治理资金9746万元,治理项目30个,城市中心区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指标达到一级标准,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级天数达到86%。
(三)生态保护和建设全面推进。积极实施“三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良好区)保护战略,制定了《贵州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完成了全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以建设“两江”上游生态屏障为目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促进六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加快实施步伐,乌江源、赤水河茅台镇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工作加快推进,“两土”冶炼区和废弃矿山生态恢复开始起步。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逐步加强,全省现已累计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98个,已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71%,森林覆盖率达到30.8%。生态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赤水市已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金沙县、毕节市、黎平县、凤冈县、贵阳市花溪区等5个县(市、市辖区)作为第二批试点正在组织规划,全省现已建立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8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建设试点3个,总面积达到1.93万平方公里。贵阳市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试点,成立了有机食品认证办公室,确定了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20万亩的中药材生产基地。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既有力地推动了城镇环境保护工作,也为我省发展旅游事业奠定了良好的自然生态基础。
(四)环境法制、科技、宣教等工作不断加强。结合贵州实际,制定颁发了一系列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并逐步完善了我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依法严厉查处各种环境污染事故,深入开展了严查环境违法专项行动,环境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2002年,全省共检查企业2746家,查处企业357家,重点查处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违法行为和六盘水、毕节地区的“两土”反弹,拆除土焦炉41只,没收土焦130吨,取缔土锌炉251座,基本遏制了“两土”死灰复燃的势头。排污费征收力度逐年加大,2002年首次突破亿元,五年累计征收排污费3.88亿元,为污染防治筹措了资金,提供了财力保障。环保机构逐步健全,全省所有县(市、区)除铜仁地区4个县外,其余已全部独立建局。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监测能力明显提高,贵阳、遵义开展了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日报,红枫湖、百花湖开展了水质监测月报。围绕酸雨污染、水体污染、矿山生态恢复等主要环境问题大力开展环保科研,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环保产业有了新的发展。环境宣传的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大幅度增加。五年共创建“绿色学校”148所。联合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环保先进企业进行采访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增强了企业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的信心。
二、五年全省环保工作取得进展的主要体会
第一,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基本保证。省委、省政府把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科教兴黔战略、开放带动战略一起作为全省长期坚持的三大发展战略,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加强了对全省环保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按照中央的要求,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贵州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各级政府完成环保目标规定了严格的考核程序;下达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实施西电东送工程中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通知》,对“西电东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全社会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确定了对策措施;运录书记、秀诗省长按照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则的要求,亲自过问并亲自抓我省环境保护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如草海、红枫湖、百花湖、贵阳钢厂、凯里纸厂、兴义纸厂、龙腾铁合金公司以及高等级公路沿线等区域、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亲自抓,成效明显,使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些环境问题得到了认真解决。
第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是搞好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途径。五年来,我们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和企业的力度,促进清洁生产,使环境保护成为淘汰落后生产力、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促进和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减轻了对环境的压力。全省累计关闭小水泥企业109家,淘汰小水泥生产线121条,压减落后生产能力184万吨;淘汰小玻璃生产线3条,压减玻璃生产能力52万重量箱;关停小火电机组32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钢设备10台(套);淘汰3200KVA以下铁合金电炉120台,压减落后生产能力25万吨。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全省重点工业污染源已开始实施稳定达标和全面达标的环保工程和管理措施。
第三,坚持抓重点,集中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紧紧抓住严重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明确阶段目标,实施重点突破。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城市居民区大气环境、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区和冶金、化工、煤炭、轻工、建材等行业存在的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取得治理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第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是顺利开展各项环保工作的基础条件。把环境法制宣传和科普知识教育作为环保基础工作之一,广泛地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使环境保护建立在牢固的群众基础之上。一方面,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与贵州电视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贵州环境警示录》,播出后引起了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社会反响强烈,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在各级党校开设环境保护课程或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环境宣传教育,大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同时,在全省中小学以及大专院校广泛开展环境教育课程,把环境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学生树立起了强烈的环保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环境保护。
第五,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保障。1998~2001年,全省环境保护累计投资37.40亿元,达到同期GDP的0.98%。特别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我省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国债资金进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全省13个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已陆续开工建设。环保利用外资工作有较大进展,中日环保示范城市(贵阳)项目第一期引进外资1亿美元。环保投入的增加,对改善环境质量、拉动内需和促进经济增长起了很大作用。
三、我省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省环境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环境保护形势仍不容乐观,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一是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需要较长时间,结构性污染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改变。我省采矿、煤化工、磷化工、电力、冶金、建材等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近年来,经济结构调整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结构性污染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改变,一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高能耗企业尚未彻底取缔。全省列入淘汰目录的3200KVA以下铁合金电炉有43家、直径2.5米以下的小水泥生产线有140多条至今仍在生产。由于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而我省煤的含硫量多在3%~5%之间,导致我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仍然处于较高水平,相当于广东、广西两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总和,部分城市和工业集中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2001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38万吨,占全国排放总量的7.1%,其中,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7.14万吨,生活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0.98万吨,工业废气二氧化硫去除率仅为16.27%。受煤烟型大气污染,在开展监测的贵阳、六盘水、遵义、安顺、都匀、凯里、铜仁、毕节、兴义、赤水、清镇等11个城市中,81.8%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劣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城市降水pH年均值为5.59(pH≤5.6称为酸雨),城市酸雨频率最高达到91.5%。加上现在“西电东送”工程的大力实施,到2005年,电力行业动力煤的消耗将增加2100~23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相应增加10.32万吨,削减任务相当艰巨。
二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导致水环境污染较重。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我省生活污染物排放量的比例逐渐增大,加之我省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现仅为3.66%,与国家要求西部地区200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45%有很大差距。由于绝大多数城镇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加之一些工业企业存在偷排行为和农业面源污染,导致流经我省四大水系(长江流域乌江水系、赤水河水系、沅江水系和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部分河流不同程度受到污染,尤以流经城镇和工矿区的河段污染为重。2001年在32条河段73个监测断面中,有38.4%的断面超过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氨氮、总铅、亚硝酸盐氮等为主要污染指标。此外,我省部分湖泊、湿地和风景名胜区水体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三是自然生态脆弱,生态恢复的任务还很艰巨。我省喀斯特地貌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73%,全省95%以上的县(市)均有喀斯特分布,分布面积过半的县(市)占75%以上。由于喀斯特地区植被土层浅薄,生态环境脆弱,不合理的开发,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需要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恢复。目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1.62%,经过治理面积虽有所减少,但仍有7.33万平方公里需要治理。全省土地石质荒漠化面积已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12.84%,矿产开发已占用和破坏耕地5000公顷以上,破坏植被1万公顷以上,采空区约1万公顷,地面塌陷区达8000公顷,矿山生态恢复步伐缓慢。数十年土法炼锌、土法炼焦造成的100多平方公里土地荒芜,生态环境亟待恢复。
四是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资金缺口较大。我省还未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资金筹措有相当大的困难,污染治理资金缺口较大,仅乌江和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费用就需要56.85亿元,遵义南部工业区污染治理需要资金6.65亿元,其中遵义铁合金公司就需要污染治理资金1.69亿元。由于没有资金支撑,现有的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难以支持企业和区域环境污染治理,“两土”冶炼区、废弃矿山以及山体滑坡等生态环境恢复力度不大。
五是少数领导干部可持续发展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同志在处理发展与保护的问题上,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环境忧患意识不强,不能正确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上项目,造成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浪费。
四、抢抓机遇,落实措施,努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十五”环境保护计划要求到2005年,全省二氧化硫、烟尘、化学需氧量、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水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2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集中处置率达到50%,城市气化率达到65%;贵阳、遵义两城市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应分别按功能区达标。乌江干流水质按功能区达标,北盘江水质明显改善,舞阳河、锦江、都柳江、清水江按规定的功能保持和达到II类或III类标准。全省新增造林面积224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5%,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500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600万亩。
根据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五”环保计划,结合我省实际,2003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和省九次党代会、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以工业污染防治为重点,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积极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饮用水源水质良好、旅游风景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等问题。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今年全省环境保护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动环境保护事业深入发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做好新时期、新阶段全省环保工作的思想和理论基础。我们要深刻理解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中去,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结合起来。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锐意创新,大力推动制度创新、理论创新、观念创新和方法创新。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环保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重大环境问题。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要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用党的十六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面、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规划控制,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在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必须突出规划的引导、控制作用,严格按规划发展经济、建设城镇。当前,主要抓好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的规划和控制,特别是小城镇建设中的环境管理。要搞好各类工业园区的科学选址,搞好环境规划、评价,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好工业园区在合理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上,要落实运录书记多次强调的“严禁引进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项目,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严禁违背产业政策、乱批乱建,严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加强中小型项目和生态影响型项目的环境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继续开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对清镇医药园区、顶效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继续组织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等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加强项目中后期监督管理,对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重点抓好上海至瑞丽公路贵州清镇至黄果树段、渝怀铁路贵州段工程的环境监理。加强环境监察工作,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环境监察,推进重点资源开发区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执法监察工作。
(三)以总量控制为目标,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根据《“十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解计划》,结合我省实际,计划今年全省国家控制的6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为:二氧化硫在2000年基础上削减8.35%,控制在132.9万吨以内,工业粉尘、烟尘在200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26.14%和 5.48%,控制在30万吨和47.8万吨以内;COD、氨氮分别控制在22万吨和2.5万吨以内,工业固废在2000年基础上削减14.78%,控制在350万吨以内。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一是继续推进铁合金行业污染治理,力争年底治理达标率达到80%;全面部署电解铝工业、水泥工业污染治理工作;清理检查土法炼汞、炼锌和炼焦,严禁反弹。二是继续抓好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确定2003~2005年重点污染源名单,各级环保部门要在3月底前向当地政府报批本级政府的限期治理项目;完成2003年省级环境污染限期项目的审查,年底对省级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督查率要达到60%。三是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监督所有排污单位依法如实申报排污种类、数量,力争申报率达到95%以上;组织检查全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禁止无证排污和超证排污。四是积极配合经贸部门,大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开展清洁生产审计试点,努力提高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继续开展放射源专项整治工作,年底全面完成电磁辐射申报登记;组织开展氰化物、鼠药和农药的无害化应急处理,消除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配合卫生部门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和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控。
进一步加强北盘江流域(重点是拖长江流域)、乌江流域(重点是三岔河流域)污染治理。抓好盘江煤电集团煤泥、煤矸石山废水污染治理,监督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继续推进《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贵州省实施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区域内各城市(县)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项目的环评工作,督促已审批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加快步伐,对无能力建设垃圾处理场的城镇实行垃圾集中清运和填埋,积极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组织编制完成《乌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赤水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湘江河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采取措施控制乌江水库磷污染,积极推进湘江河上游污染治理,力争使湘江河上游和城区段水质优于四类水质标准。
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运录书记、秀诗省长曾多次提出要特别重视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问题。各地要针对当前城镇饮用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展集中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确保城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各饮用水源周边的企业特别是重点污染源,要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做到防患于未然。贯彻执行修正后的《两湖水资源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大红枫湖、百花湖三期污染治理工程督查力度,加强两湖水质监测特别是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工作,督促平坝县、朱昌镇城镇污水治理加快步伐,年底基本取缔水产投饵养殖。拟定红枫湖一级保护区划界调整方案并报省政府审批。省人大已通过《贵州省夜郎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从立法的角度解决了跨行政区域的污染问题,要尽快完成夜郎湖及外围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全力推进酸控区二氧化硫削减。认真贯彻落实《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编制完成并组织实施《贵州省酸控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督促燃煤电厂和其它重点企业加快脱硫进度。督促城镇和农村能源改造加快步伐。
加强旅游线路和景区的环境管理。省委、省政府今年将大力发展旅游业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对通往重点旅游区沿线和旅游城镇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贵黄、贵遵、贵新、贵毕四条公路沿线环境污染治理,力争年内实现四条公路沿线污染源全面达标。实施黄果树、马岭河峡谷等风景名胜区以及7个旅游示范县的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影响景区环境质量的工业废水综合治理和景区旅游污染、生活污染治理,督促上游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步伐。
(四)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做好环境保护城考工作,完成第三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届末考核检查,签订第四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继续加强城市工业、建筑、生活、交通噪声和城镇扬尘管理;贵阳、遵义两城市要按照国家环保重点城市考核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计划;贵阳、遵义、安顺三城市继续加大小吨位锅炉的取缔力度,其它城市在大力取缔经营性燃煤炉灶的同时积极启动小吨位锅炉的取缔工作;继续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将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查工作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内容,力争机动车尾气年检达标率达60%以上;组织实施贵阳、遵义、安顺、铜仁4城市的饮食业油烟污染综合整治。
(五)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三区”保护战略,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管理。一是编制完成《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草案)》和《赤水河中段“国酒基地”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着手准备乌江源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二是以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的生态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两土”冶炼区以及废弃矿山的生态恢复,建立2~3个废弃矿山生态恢复示范点。三是加强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督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对旅游资源、矿产资源开发进行合理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四是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步伐。赤水桫椤保护区在6月底完成桫椤展览馆主体工程建设,做好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的申报工作,完成桫椤保护区《科考集》补漏调查工作;继续督促草海截污沟工程加快进度。五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示范区建设。继续抓好毕节市、花溪区、风冈县等国家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完成5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总体规划,开展10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六是大力促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加强生产基地环境监测和管理。加强农业环境保护,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证食品安全。七是继续强化小城镇建设中的环境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69个县简易垃圾填埋场的新建工作。
(六)加强环保科技、监测、宣教工作,不断扩大国际合作领域。
深化科技体制创新,努力开发环境保护新项目,在红枫湖选择2~3个村寨,大力推广地沟式污水处理技术等适合我省实际的环保适用技术,推动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水质监测站点和大气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力争做到各地中心城市空气质量周报和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月报。完成国家布置的在我省长江流域、珠江流域10个监测断面的水质月报和在三峡库区上游我省涉及的地区进行水质同步监测的监测任务。二是建立全省环境质量数据库,开展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进行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预测,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三是继续做好环境质量信息报告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区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
以纪念中国环境保护30周年为契机,大力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全省环保先进企业评选活动。在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等城市开展“绿色社区”和“安静小区”试点工作,继续推进“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结合高等级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在沿线村寨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宣传试点。
建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库,加强与国际、国内的合作,进一步拓展合作渠道,积极引进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继续做好中瑞毕节项目、中挪遵义项目和酸沉降项目、中日环境示范城市项目(采购和建设阶段)和中日(JICA)贵阳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对策规划调查等项目,认真做好猫跳河流域治理的日贷项目前期工作。
(七)坚持不懈地抓好环保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多方面争取和筹集资金,加强环保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一是加大环保系统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做好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自然生态保护、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污染控制等人员培训以及新上任的县级环保局长培训。加快环境监理队伍建设步伐,继续抓好省环境监理所、清镇市环境监理站的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贵阳市环境监理站的标准化建设。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各地要切实做好新条例颁布前的准备工作,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切实依法行政。各级环保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公开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审批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省、地、县三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县级环保局的作用,各县级环保局特别是新成立的环保局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依法行政,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树立环保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三是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具有环保特色的“四个一”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环保执法、排污收费、环评审批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对滥用职权、越权审批、徇私舞弊和敷衍塞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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